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6浏览次数:460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党员教育和管理的延续性工作,增强其组织和党性观念,按照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级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收集。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在1019日前将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收齐省外:纸质介绍信+党员材料,省内:电子介绍信+党员材料重点做好新生入党材料审核工作并将党员材料留存。

二、材料审核(主要是本科生)。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安排党委(党总支)委员或兼职组织员做好审核等工作,具体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主要审核开具介绍信单位权限和有效期;

2.档案材料是否齐全: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课学习证明、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正式党员还应有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3.材料真实与否:重点审查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4.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提交入党申请时未满18岁);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工作单位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其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三、问题处理

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报告学院党委(党总支),并及时与其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联系,与学生党员本人核实有关情况,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确属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入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党员资格,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

四、后续安排

1.安排党委(党总支)委员或兼职组织员与每一位新生党员进行谈话,了解掌握新生党员思想实际。

2.对新生党员要加强教育引导和考察,原则上新生预备党员延长6个月再转正,转为正式党员的,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起算。

3.党组织关系接收。对审核合格的新生党员,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其编入支部,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填写《常州大学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1-4)。1019日前,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统计表(表格1)与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交到校党委组织部,以便组织部代为集中办理其它相关转入手续。

2020年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接转审核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