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内岗位历练干部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浏览次数:576

各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校内岗位历练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校内岗位历练的实施办法》(常大委〔20211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对上年度集中聘任的学院院长助理和部门挂职助理(以下简称“历练干部”)开展任期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2022年度学校集中聘任的学院院长助理和部门挂职助理,其中已提任为处级干部(含试岗)的不参加本次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

“历练干部”任期考核由组织部门会同聘用单位进行,组织部牵头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   考核重点内容

任期考核重点考察“历练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状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坚持平时了解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全方位考核“历练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的等次和程序

(一)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二)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历练干部对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重点总结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开展述职评议。组织“历练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现场述职。以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形式总结陈述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创新情况、最满意的一项工作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打分。

3)形成考核结果。考核工作小组综合“历练干部”任职期间工作表现、年度考核、述职评议等情况,研究确定“历练干部”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优秀的,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后,可延聘1年。

“历练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表现突出的,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使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一年内不能提拔使用。

四、有关要求

“历练干部”要充分利用任期考核对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夯实历练成效,提升素质能力。

任期考核是落实后备干部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各聘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把关。考核工作小组要认真分析“历练干部”任职期间的综合表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中共常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330


 

附件1

                           考核分组安排表

组别

单位

姓名

组别

单位

姓名

第一组

石化学院

周 满

第二组

经济学院

曹启龙

药学院

马晓明

法学院

宣 頔

机械学院

彭 剑

张 顺

坎 标

政管院

李向健

石工学院

吕晓方

邵 义

陈海飞

马院

曹琳琳

材料学院

曹 峥

王 晨

环境学院

冯珊珊

音乐学院

仲 一

安全学院

汤 研

外语学院

许 硕

朱飞昊

文学院

董文康

城建学院

陈春红

黄杭西

周年勇

体育学院

刘江山

大数据学院

张华君

华院

陈炳伟

产学研处

王 将

图书馆

陈军修

创新联合体

崔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