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岗位历练干部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3-30 已访问: 10 次 |
各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校内岗位历练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校内岗位历练的实施办法》(常大委〔2021〕1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对上年度集中聘任的学院院长助理和部门挂职助理(以下简称“历练干部”)开展任期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2022年度学校集中聘任的学院院长助理和部门挂职助理,其中已提任为处级干部(含试岗)的不参加本次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 “历练干部”任期考核由组织部门会同聘用单位进行,组织部牵头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 考核重点内容 任期考核重点考察“历练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状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坚持平时了解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全方位考核“历练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的等次和程序 (一)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二)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历练干部对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重点总结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开展述职评议。组织“历练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现场述职。以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形式总结陈述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创新情况、最满意的一项工作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打分。 (3)形成考核结果。考核工作小组综合“历练干部”任职期间工作表现、年度考核、述职评议等情况,研究确定“历练干部”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优秀的,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后,可延聘1年。 “历练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表现突出的,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使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一年内不能提拔使用。 四、有关要求 “历练干部”要充分利用任期考核对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夯实历练成效,提升素质能力。 任期考核是落实后备干部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各聘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把关。考核工作小组要认真分析“历练干部”任职期间的综合表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中共常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考核分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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