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1426

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线和学校“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充分运用主题党日活动这一有效形式,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组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作用的能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活动优势转化为推动学校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领军型大学的发展优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的有关要求

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为保证申报方案质量,降低申报项目重复率,鼓励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请各二级党组织对党支部的申报方案进行审核归并,择优申报,每个二级党组织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二、“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的基本标准

主题党日活动应紧密结合学校、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对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中心任务有积极推动作用。计划周详,参与广泛,组织保障有力,能充分发挥党员的能动性,保证党员的参与率达到申报党组织的95%。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活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参与党员能够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有效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具有较高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三、“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的具体程序

1.申报时间:319日前,逾期不接受申报;

2.实施时间:20214月12月;

3.申请立项的基层党组织须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主题党日活动的名称、活动时间及地点、拟达到的目的及活动计划和所需经费预算等,并填写《常州大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归并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4.经评审后,党委组织部公布获得资助的项目名称和资助金额;未获资助的项目,各二级党组织也应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其开展活动,并可推荐参加校“最佳主题党日活动”的评比;

5.申报“主题党日活动”方案需填写《常州大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请各二级党组织汇总后,连同《申报简表》各一式一份报党委组织部,疫情期间拍照发送电子版至 zzb@cczu.edu.cn

 附件:常州大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