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校内岗位历练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校内岗位历练的实施办法》(常大委〔2021〕1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对上年度集中聘任的学院院长助理和部门挂职助理(以下简称“历练干部”)开展任期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2022年度学校集中聘任的学院院长助理和部门挂职助理,其中已提任为处级干部(含试岗)的不参加本次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
“历练干部”任期考核由组织部门会同聘用单位进行,组织部牵头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 考核重点内容
任期考核重点考察“历练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状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坚持平时了解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全方位考核“历练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的等次和程序
(一)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二)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历练干部对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重点总结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开展述职评议。组织“历练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现场述职。以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形式总结陈述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创新情况、最满意的一项工作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打分。
(3)形成考核结果。考核工作小组综合“历练干部”任职期间工作表现、年度考核、述职评议等情况,研究确定“历练干部”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优秀的,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后,可延聘1年。
“历练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表现突出的,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使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一年内不能提拔使用。
四、有关要求
“历练干部”要充分利用任期考核对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夯实历练成效,提升素质能力。
任期考核是落实后备干部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各聘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把关。考核工作小组要认真分析“历练干部”任职期间的综合表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中共常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考核分组安排表
组别 | 单位 | 姓名 | 组别 | 单位 | 姓名 |
第一组 | 石化学院 | 周 满 | 第二组 | 经济学院 | 曹启龙 |
药学院 | 马晓明 | 法学院 | 宣 頔 | ||
机械学院 | 彭 剑 | 张 顺 | |||
坎 标 | 政管院 | 李向健 | |||
石工学院 | 吕晓方 | 邵 义 | |||
陈海飞 | 马院 | 曹琳琳 | |||
材料学院 | 曹 峥 | 王 晨 | |||
环境学院 | 冯珊珊 | 音乐学院 | 仲 一 | ||
安全学院 | 汤 研 | 外语学院 | 许 硕 | ||
朱飞昊 | 文学院 | 董文康 | |||
城建学院 | 陈春红 | 黄杭西 | |||
周年勇 | 体育学院 | 刘江山 | |||
大数据学院 | 张华君 | 华院 | 陈炳伟 | ||
产学研处 | 王 将 | 图书馆 | 陈军修 | ||
创新联合体 | 崔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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