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选派省委驻县(区)乡村振兴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5浏览次数:10

根据省委相关要求,为持续深化“五方挂钩”帮扶机制,更好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在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现开展2026-2028年度省委驻县(区)乡村振兴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人选选派工作。我校可选派1人,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报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适应环境能力,敢于担当,热心服务群众;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推荐选派人员为我校现任科级干部,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和5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一般45周岁以下。

二、派驻有关安排

1.派驻地为盐城滨海县,为期320266-20295

2.派驻任期内,省财政按每人每年7.5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工作队员做好挂钩帮促工作。

3.学校按实际工作日,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根据工作需要报销往返派驻地与学校之间的交通费,原则上每月往返不超过4次。

4.驻地负责保障宿舍、床褥、办公桌椅等必备办公生活条件,在驻地就餐按地方标准缴纳伙食费。

5.省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办理派驻期间人身意外伤害和人身定期寿险,额度各不低于100万元。

三、有关事项

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经集体研究后,617日前将《省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和驻村第一书记报名表》(见附件)纸质一份交校党委组织部412办公室(联系人:於洁86330036),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kh@cczu.edu.cn呈报单位意见一栏,注明同意推荐盖学院党委(党总支)或部门章。

 

附件:省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和驻村第一书记报名表.docx

 

校党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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